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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罪100万刑罚标准是什么?

2023-10-31 来源:星星旅游

行贿罪100万量刑标准及行贿罪的界限。行贿罪的量刑标准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严重情节可达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财产可被没收。行贿数额在100万至500万之间或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为情节严重。行贿罪与馈赠礼物界限在于是否利用职务谋取不正当利益。行贿罪与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的区别在于犯罪主体和对象不同。行贿行为需举报并确保证据真实性。

法律分析

一、行贿罪100万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行贿罪100万量刑标准是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具体受到的处罚规定如下:

《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犯行贿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1)行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

(2)行贿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3)其他严重的情节。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二、如何正确认定行贿罪

1、行贿罪与馈赠礼物的界限其关键还是看行为人在给予国家工作人员礼物时,主观上是否有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犯罪目的。

2、行贿罪与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的界限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

(1)犯罪主体不同。行贿罪只能由自然人实施;而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则既可以由自然人实施,也可以由单位实施。

(2)犯罪客体和对象不同。行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犯罪对象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而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犯罪对象只能是公司、企业中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行贿的行为不仅会损害某特定人群的权益,对于社会秩序的维护也是不利的,故此只要发现了行贿行为的存在,经判断发现满足了行贿罪的构成要件的,此时是可以带着证明对方犯罪的证据到相关部门举报的,但是需要注意保证证据的真实性。

结语

行贿罪是一项严重的犯罪行为,其量刑标准根据《刑法》和相关解释规定。根据法律规定,行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或者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的,将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处罚,并可能被没收财产。对于正确认定行贿罪,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同时,行贿罪与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在犯罪主体、客体和对象方面也有所区别。行贿行为不仅损害特定人群权益,也对社会秩序不利。如果发现行贿行为存在,可以携带证据向相关部门举报,但需确保证据的真实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九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九章 渎职罪 第四百零三条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