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合同签订后,如果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形,一般都是有法律效力的。然而,有的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却对合同的效力予以否认,认为合同无效,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有异议,认为合同有效,那么双方关于合同效力就存在争议。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能向法院起诉,请求确定合同无效。但也有的当事人担心,起诉确定合同无效,如果按照合同金额交纳诉讼费,费用很高,代价很大。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合同纠纷属于民事案件,根据受理费计算的不同,分为财产案件、非财产案件两大类。对于财产案件受理费,该办法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规定比例分段累计交纳。对于非财产案件,则每件交纳50至100元的受理费。因此,确认合同无效案件,如果诉讼请求仅仅为确定合同无效,而不涉及财产返还等,则属于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至100元受理费。如果确认合同无效的同时,还有涉及财产返还、赔偿损失等请求,则属于财产案件,应该按照涉及返还财产或者赔偿金额的标准,按照财产案件标准交纳诉讼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交纳办法》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七条 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