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描述了甲乙双方就公司股份转让达成协议的相关细节。甲方同意以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公司%的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购买这些股份,并保证在合同订立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双方保证所转让的股份是真实出资、合法拥有的股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此外,双方还约定了股权转让价格、付款方式、费用承担、争议解决、合同生效条件和日期等条款,并盖上了相关方的签名和日期以保证合同的有效性。
法律分析
转让方(甲方):营业执照: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电话
受让方(乙方):营业执照: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公司的股份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公司%的股份共元出资额,以万元转让给乙方(大写:),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份。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份。
二、双方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份后,其在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公司章程及本合同规定,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三、盈亏分担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四、费用承担本公司规定的股份转让的全部费用,按规定由甲、乙双方承担。
五、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六、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本合同经公司股东代表大会同意并由各方签字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名):乙方(签名):年月日。
结语
本协议是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公司的股份转让事宜达成的一致意见。股权转让价格为1万元,付款方式为现金一次性支付。双方保证所转让的股份是真实出资,合法拥有的股权,并拥有完全的处分权,同时保证不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此外,乙方承认公司章程及本合同规定,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本协议自公司股东代表大会同意并由各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九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一百七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三条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九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v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v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