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所需要的证件有:1、母亲分娩的医院出具的出院结算单,或者是医院签发的接生情况证明。2、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3、有关单位签发的准生证。4、办理孩子出生证明前父母双方应该想好孩子的名字。5、带上有关材料到当地的妇幼保健院办理出生证明。如果孩子出生后超过一年没有办理,要先进行亲子鉴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深圳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齐全、真实、有效,签发机构审核后,由审核人签名,根据《深圳市〈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内容,按《深圳市〈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要求》(见附件6)规范出具《出生医学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