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的最长年限为二十年,超过的部分无效。如果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可达成补充协议来确定期限;达不成补充协议的,按合同的有关条款或交易的习惯来确定;如仍不能确定,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时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一、承租人按什么期限付租金
承租人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付租金。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达成补充协议,或者按照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
二、借款合同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有效吗
借款合同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依然有效,当事人可以就还款期限制定补充协议。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三、合同可以写终身有法律效力
如果合同履行期限终身有效,可视为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应通过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否则该协议无效。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质量、价格、报酬、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