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侦立案需满足三个条件:犯罪事实需有证据证明,达到刑事案件标准,属于管辖范围。若无犯罪事实或轻微可不追究刑责,需上级批准,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送达控告人。
法律分析
经侦立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的有:
1、公安机关经过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这种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并非主观臆测;
2、对于犯罪行为,需要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也就是说犯罪分子涉嫌的犯罪数额、结果或其他情节,已经达到了刑事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
3、该案件属于该辖区公安机关管辖。
如果公安机关经审查后发现没有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过了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对该案件不会予以立案,并且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拓展延伸
经济犯罪调查的关键要素及其执行条件
经济犯罪调查的关键要素包括犯罪事实的初步认定、证据的收集与确凿性分析、涉案财物的查封与冻结等。在执行经济犯罪调查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首先,要有犯罪嫌疑人或组织的存在,即存在犯罪事实及相关线索;其次,需要有充足的证据支持,确保调查的合法性与准确性;此外,还要符合法定程序,遵守法律的规定,在调查过程中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后,必须有调查机关的合法授权,确保调查的合法性与权威性。只有满足这些条件,才能有效开展经济犯罪调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结语
经侦立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公安机关经过审查,确信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并有证据证明;犯罪行为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该案件属于辖区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经审查后发现无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可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立案,并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三日内送达控告人。经济犯罪调查需满足犯罪事实认定、证据收集与确凿性分析、涉案财物查封与冻结等要素。调查应遵守法定程序、保护当事人权益,并需合法授权,维护公平正义与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