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区别如下:
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
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
3、报酬的性质不同,因劳动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劳动报酬;
4、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劳动合同的履行贯穿着国家的干预,为了保护劳动者。
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合同主要由民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合同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