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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子女在房产分割上有份吗

2023-10-21 来源:星星旅游

如果只是父母的房产,离婚时,子女是没有分配权的。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平等分割,所以孩子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有权分割人。但是,离婚时如果父母同意,是可以将房协议过户到子女的名下的。

一、婚后一方父母出的钱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一方父母给的钱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如果父母在赠与钱款时,明确表示该钱款只归自己子女所有的,则钱款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归夫妻一方所有;如果父母在赠与时没有明确表示房产只归子女所有,或是钱款是双方父母赠与给夫妻二人的,则该钱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均可对该笔钱款主张所有权。

二、离婚时可以请求分配婚前房产吗

离婚时不可以请求分配婚前房产。婚前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夫妻关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婚前房产在离婚时还是个人财产,不用进行分割。

1、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离婚房产分割会按照出资比例等情况分割。房屋赠与未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归赠与方,不予分割;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资份额比例分割;婚后以按揭贷款方式购买房屋属夫妻共同所有,对房屋产权的分割,原则上应当均分。

(一)一人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

1、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如果已经支付全部房款,房屋属与个人财产的转化,算个人财产;如果房屋只是支付了全部首付款,房屋按个人财产处理,只不过房屋尚未偿还的部分以及房屋增值价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共同共有;

2、房屋落在双方名下或是对方名下,算作共同财产,实际上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房屋产权;

(二)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

1、房屋落在双方名下或是对方名下,属于典型的夫妻共同财产;

2、只是落在一方名下,仍然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3、落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一般视为未成年子女财产,由抚养方暂时管理。

(三)父母出资买房

1、一方父母(全额)出资,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房屋属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2、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

(1)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2)房屋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一般情况下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登记方的个人财产,非登记方有权要求分割房屋。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者双方之间有其他约定的除外;

(3)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应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约定了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并进一步约定了各自份额,则按约定享有产权。如果双方对共有方式没有进行约定,则视为等份共有。

3、双方父母均出资

(1)房子落在夫妻双方名下,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认定父母的出资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因为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就理解为对双方的赠与;

(2)房子落在一方名下,属于夫妻公共财产,应当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简单理解为双方父母对一方的赠与。如无其他相反约定,应认定为双方按份共有;

婚姻中没有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有过错的一方进行损失赔偿,并且人民法院在判定的时候会照顾无过错方的。如果有一方进行隐匿或者是转移财产,那么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可以少分割一些或者是不分割。

三、离婚后的房子怎么分呢

离婚房产分割分为以下情况:

1、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3、一方婚前购买房屋,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4、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对于房屋产权的分割,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5、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只要未过户,依然属于赠与人,不予分割;

6、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九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