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优惠类政策 税收优惠 1、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3、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二) 用水用电优惠 1、规模化生猪、蔬菜等生产的用水、用电与农业同价; 2、电力部门对粮食烘干机械用电按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从低执行的政策。(三) 补贴类政策 1、国家给予农村合作社的补贴政策有土地流转补贴、贷款补贴、购农机补贴、种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农业保险补贴、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退耕还林补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六十七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