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对于农村房屋可以有条件的进行执行。农村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本生活资料,是居住权的基本保证。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