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宅基地房屋分两种情况,其一是家庭自身情况符合规定能够批准使用权,按照一户一地的政策考虑这就是他们唯一的家,你听说过执行家吗?其二,违反一户一地的政策,那么就符合收回规定,政府可以无条件收回,群众对抗政府收回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但是不是执行财产。宅基地本来就不是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