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简称,是企业或组织是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一、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经营场所证明;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注册公司办理营业执照,需要提交入下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并且需要法人签字;(可以到工商局去领取一份,也可以直接到工商局网站上下载一份)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董事、监事和经理、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7)经营范围;
(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营业执照可以办理转让手续吗?
营业执照不得转让、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
个体工商户名称组织形式可以选用“厂”、“店”、“馆”、“部”、“行”、“中心”等字样,但不得使用“企业”、“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字样。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个体工商户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一)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违反社会公序良俗,不尊重民族、宗教习俗的;
(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四)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五)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团组织名称及其简称、部队番号;
(六)“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字词;
(七)汉语拼音、字母、外国文字、标点符号;
(八)不符合国家规范的语言文字;
(九)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和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