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手腕粉碎性骨折属于工伤的,存在内固定可初步判定为九级伤残,无内固定可初步判定为十级伤残;属于交通事故伤残的,为十级伤残;其他。劳动能力鉴定,9级的标准是骨折内固定手术后,无功能障碍的患者,而十级的标准是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一、轻微骨裂算不算十级工伤
轻微骨裂也属于骨折的一种,根据工伤等级鉴定的标准判定,身体上各部位有骨折的,愈合后没有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的,属于工伤十级。轻微骨裂要看是否发生在身体的各部位,否则也不符合工伤十级的鉴定标准。但可能符合伤残的标准。根据我国的规定,只要是医院上确定的骨折,那么就可以评定为十级伤残,但是轻微骨裂还是要到专门机构做鉴定才能确定。
二、下肢骨折伤鉴定标准
五级:脊柱骨折后遗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以电生理检查为依据);
六级:脊柱骨折后遗小于30。畸形伴根性神经痛(神经电生理检查不正常);下肢骨折成角畸形>15°,并有肢体短缩4cm以上;双侧颧骨并颧弓骨折,伴有开口困难Ⅱ。以上及颜面部畸形经手术复位者;双侧下颌骨髁状突颈部骨折,伴有开口困难Ⅱ。以上及咬合关系改变,经手术治疗者;
七级:骨盆骨折后遗产道狭窄(未育者);骨盆骨折严重移位,症状明显者;一侧颧骨并颧弓骨折;一侧下颌骨髁状突颈部骨折;双侧颧骨并颧弓骨折,无功能障碍者;单侧颧骨并颧弓骨折,伴有开口困难Ⅱ。以上及颜面部畸形经手术复位者;
八级: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总体高度减少1/2以上者;因开放骨折感染形成慢性骨髓炎,反复发作者;上、下颌骨骨折,经牵引、固定治疗后有功能障碍者;双侧颧骨并颧弓骨折,无开口困难,颜面部凹陷畸形不明显,不需手术复位;双侧多根多处肋骨骨折致胸廓畸形;
九级:两个以上横突骨折后遗腰痛;跖骨或跗骨骨折影响足弓者;骨折内固定术后,无功能障碍者;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差>2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上、下颌骨骨折,经牵引、固定治疗后无功能障碍者;
十级: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三、被打骨折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十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部分器官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自理等。因为骨折也需要区别对待。一般来说,骨折康复后不妨碍当事人晚年生活的,一般认定为十级伤残。相信大部分人都清楚这一点。但是,如果康复对生活有影响,那么就不一定是10级残疾。 伤残鉴定标准提到骨折的规定有:
1、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2、除拇指外,余3到4指末节缺失。
3、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4、有骨折。
5、关节功能丧失。
6、末节离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5.9九级
5.9.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10十级
5.10.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