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问题不是法定的必须向单位报告的事项,所以员工入职隐瞒怀孕是不违法的。
而且员工怀孕是其个人隐私,因此不属于劳动者必须如实说明的内容,其有权不予告知,并且怀孕是女性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基本人权,企业不得以怀孕为由辞退员工。
一、因怀孕辞职的生育险怎么办
1、怀孕辞职以后女性就不能再享受生育保险了,因为生育保险没有个人账户,是单位统一办理的,辞职后就自动丧失。
如果单位没有办理生育保险,按规定要由单位按生育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支付所有费用,辞职了单位自然也就免除了责任。
2、如果员工的社保还挂在原单位,原单位愿意继续为员工继续缴纳生育保险,社保部门会默认员工并没有辞职。
员工在生育时有缴纳生育保险,并且累计缴纳满一年以上,那么员工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怀孕期间辞退赔偿标准
怀孕期间辞退赔偿标准。孕妇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故辞退孕妇,否则应当进行赔偿。具体标准如下:1、怀孕期间被辞退,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辞退员工情形,应当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2、计算公式为,工作年限乘以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乘以2倍;3、怀孕被辞退,公司应当支付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4、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
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