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对企业有一定的影响。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申请的,在此期间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赔偿项目;企业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企业还需要支付本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赔偿项目。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