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能要回来。恋爱期间赠与财物产一般情况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对于男女双方在恋爱或婚约期间互送的围巾、手帕、普通的衣物及日常生活用品,不返还不足以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不予返还、对于此期间送往的节日礼品或订婚、男女来往的宴席,可不予返还、对于男女双方互赠的照片,一方坚持要求退还的,应当说服对方,尽量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