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谈恋爱期间的转账记录,一般不可以要回钱。谈恋爱期间的转账属于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如果已经赠与给对方的,则一般不能再要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我们在一起三年了。但是现在我发现她不是为了结婚。我不想要我们在一起的费用。但是我能拿回我单独给她的钱吗?
同居期间男方给女方的钱一般不可以要回,若是当事人据此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会依法不予支持;但是如果是给付给女方的彩礼,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我和丈夫年底离婚了。我们今年借钱买了一辆车。车的名字是我的,但是男人想要一辆车。我该怎么办?
起诉离婚期间想买车的,可以用自己的财产购买,这样就是属于个人财产,这一部分法院没有权利要求夫妻两人进行平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买车需要哪些材料1、如果是全款买车,只需要购车人的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即可;2、如果是贷款买车,首先需要填写汽车贷款申请表,一般来说,表格中的重要信息,像年龄、还款能力等,将是你申请贷款成功或失败的重要条件。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仍然是必须材料,另外根据银行或金融机构的具体要求,可能会要提供收入证明、银行流水、担保人信息等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我们在一起已经三年没有拿到结婚证了。今天她分手了。我能把钱还给她吗?
如果男女双方未办结婚证,双方分手后,女方要返还男方给予的聘金;以下是聘金返还的法定情形:男女双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给付方因婚前给付聘金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聘金可以要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你好,我谈了对象,怀孕了。他不想打架。现在分手了。我能告诉他吗?
恋爱过程中双方发生了两性关系,通常情况下,只要不是在被强迫情形下所发生的,均属于双方自愿、自主,无法给予孰对孰错之判断。对于具有完全民事法律之行为的成年人而言,此行为并不属于权利受到非法侵害之行为,一方自然无权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失赔偿”。同样,因为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鉴于生理因素和自然现象,导致女方怀孕也不能证明是女方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恋爱期间怀孕,虽然会给女当事人的身心带来明显的变化和影响,但是从法律角度判断,并不具备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要件。恋爱期间,男女双方所承担的更多是道义上的责任,属道德规范调整的范畴,女方在恋爱期间怀孕,是原、被告的恋爱观偏差所致,并非任何一方的单方责任。双方无合法夫妻身份,不具备我国计划生育法规所要求的合法生育条件,女方依法终止妊娠,是其义务。但是,对女方终止妊娠所需费用和必要的营养费,男方应适当予以帮助和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另根据中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对正在进行强奸等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在一起三年没有拿到结婚证,今天她提出分手,我能拿回她花的钱吗?
如果男女双方未办结婚证,双方分手后,女方要返还男方给予的聘金;以下是聘金返还的法定情形:男女双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给付方因婚前给付聘金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聘金可以要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