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规定,如果劳动者主动离职,则离职日期为上班的最后一天。用人单位有责任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在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若是劳动者离职的,离职日期为上班的最后一天。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拓展延伸
离职日期如何影响员工福利和权益?
离职日期对员工福利和权益产生重要影响。首先,离职日期决定了员工是否能够享受完整的离职补偿,包括未使用的年假、加班费等。如果离职日期早于合同规定的通知期限,员工可能会失去一部分福利。其次,离职日期还决定了员工是否能够参加公司的员工福利计划,如医疗保险、退休金等。如果离职日期早于计划生效的日期,员工可能会失去这些福利。此外,离职日期还会影响员工的社会保险缴纳和税务申报等事项。因此,员工在确定离职日期时应仔细考虑其对福利和权益的影响,并咨询专业人士以确保自身利益得到最大保障。
结语
离职日期对员工福利和权益产生重要影响,包括离职补偿、员工福利计划和社会保险等方面。员工应仔细考虑离职日期对自身权益的影响,并咨询专业人士以确保自身利益得到最大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