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父母房产需要缴纳多项税费,包括住房评估费、公证费、契税和印花税。赠与房产再次出售还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和其他费用。但一些特定房产可以免除房产税,如国家机关自用房产、宗教寺庙等。纳税时间根据不同情况而定,如购置新建房屋、出租房产等。
法律分析
赠与父母房产需要带多少手续费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具体如下:
1、缴纳住房评估费千分之六,依据住房评估价格;
2、缴纳2%的公证费,得到公证书,在到房管,办理赠与过户;
3、缴纳全额契税3%--4%;
4、印花税万分之五。
赠予父母房产需要交纳税费,一般有契税、公证费、登记费、房屋评估费。赠与房产再次出售的费用,除了个人所得税不同之外,其他的费用基本差不多。赠与房产再次出售个人所得税征收的比例是差额的20%,税及附加税是房屋成交价的5.5%。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纳税时间如下: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结语
赠与父母房产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和手续费。具体费用根据情况而定,包括住房评估费、公证费、契税、印花税等。赠与房产再次出售还需支付个人所得税和其他费用。但某些房产如国家机关、宗教寺庙等自用房产可免纳房产税。纳税时间根据不同情况而定,如购置新建商品房、出租房产等。请注意遵守相关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