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房产赠与后,但是并没有发生权利转换之时,是可以收回的,一般而言,受赠方必须具有买房的资格才能获赠房屋;但是,对于同一家庭之间的赠与,不需要进行购房资格核验。按现行限购政策,受赠方须具有购房资格才能接受赠与。赠与房产办理产权过户前,应先到网签窗口进行受赠人的买房的资格核验,核验通过后,房屋登记部门才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过户登记完成后,获赠房屋将计入受赠人家庭的房屋拥有套数内。需要指出的是,同一家庭成员之间互相赠与房产,不需要进行买房的资格审核,如父母将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因父母与未成年子女算一个家庭,家庭房屋总数没有增加,所以无需审核买房的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