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1、下载并填写《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申请表》;
2、准备好各项材料;
3、将填好的申请表和准备好的材料一并提交至国家新闻出版署所在地的电视行政管理部门;
4、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提交至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查;
5、 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查通过后,发放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办理准备好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明;
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节目制作人员的身份证明;
4、节目制作的计划书、剧本、拍摄计划等相关资料;
5、节目的样片或节目的制作过程中的原始录制资料。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办理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必须具备合法的资质和条件,且节目内容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相关的申请费用。
综上所述,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如下:下载并填写《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申请表》;准备好各项材料;将填好的申请表和准备好的材料一并提交至国家新闻出版署所在地的电视行政管理部门;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提交至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查; 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查通过后,发放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法律依据】: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第十条
地方申请单位应当将申请材料报所在地省级广电主管部门,经初审后报广电总局审批;中央直属单位直接向广电总局提交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