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一定需要双方同意,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判决离婚。离婚起诉需要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纠纷原因等。离婚材料包括身份信息、结婚证明、子女身份信息、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疾病、缺乏了解、精神病、欺骗、未同居等。若一方坚持离婚,可以向法院起诉并提供证据。
法律分析
一、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单方面可以离吗?
离婚单方面不一定可以离,起诉离婚需要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果婚姻确实破裂,无法挽救,法院会判决离婚的,因此离婚并非一定要双方同意才能离。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都是依照《民法典》规定的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界限的。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发生纠纷的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并不取决于一方同意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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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需要提交的材料
1、双方身份信息(身份证或者户口本)
2、结婚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审查表)
3、小孩身份信息(小孩身份证或出生证明或者户口本)
4、起诉状(陈述你的离婚的诉讼请求)
5、证据材料(证明你们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的证据等)
三、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6)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在现实生活之中常出现一方想要离婚、另一方没有离婚意愿的情形,此种情形下,采取协议的方式是没有办法结束夫妻关系的,故此若是执意想要离婚,可以向法院起诉。为了提高法院判离的概率,需要提交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结语
离婚并非一定要双方同意才能离。根据相关规定,《民法典》规定了离婚的条件和程序。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并不取决于一方同意与否。起诉离婚需要提交双方身份信息、结婚证明材料、小孩身份信息、起诉状和证据材料等。若一方想要离婚,另一方没有离婚意愿,可以向法院起诉,并提交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以增加离婚判决的概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