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现行钢筋标准有《钢筋混凝土用热光圆钢筋》GB1499.1-2017和《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T 1499.2-2018。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2018年第2号公告批准发布《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T 1499.2-2018此次修订非等效采用ISO 6935-2:2015《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带肋钢筋》。与GB/T 1499.2-2007相比,主要变化包括:
1、增加了冶炼方法的规定,即钢应采用转炉或电弧炉冶炼,必要时可采用炉外精炼。
2、取消了335MPa级钢筋,增加了600MPa级钢筋,形成了400MPa、500 MPa、600 MPa强度系列级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包括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