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实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具体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
四,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五,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