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证券公司注册需要的资质
1、公司在3年内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必须要具备良好的口碑和信誉,注册资金2亿左右2、股东、监事、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以及资质证明3、完善的公司管理体系4、有固定注册经营场和条件(住宅楼和商住两用房除外)5、注册成立证券公司必须要有完善的风险管理规定6、有合法的公司章程7、证券公司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相关的人员证券公司注册需要的条件
1、公司名称(5个以上公司备选名称)。
2、公司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及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房产需在房产证复印件及房屋租赁
合同上加盖产权单位的公章;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新站区居民住宅房需要提供房产证原件给工商局进行核对)。
3、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如果注册资金是客户自己提供,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在新站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注册,需要提供暂住证原件)。
4、全体股东出资比例(股东占公司股份的安排)。
5、公司经营范围(公司主要经营什么,有的范围可能涉及到办理资质或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二)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五)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六)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