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判断。
商场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儿童在商场因为第三人受到伤害应该由第三人来承担侵权责任,商场在一定的范围内承担一个补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