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爸爸出了车祸,对方死了,责任是爸爸,对方的一个儿子在这里找儿子麻烦

2023-10-25 来源:星星旅游

具体要看儿子是因什么原因而死亡的,例如儿子因交通事故而死亡的话,母亲的赔偿主要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夫妻中途,双方都有孩子,出了车祸,和对方同样的责任,现在女人死了,如果女人的孩子追究男人的责任,有什么责任?

关于事故责任人死亡的赔偿责任主体问题,目前审判实务中存在两种观点:(一)家属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持此观点的人认为,认为司机开车时为了其家庭生活,其收益是供其家庭成员共同使用的,所以,在其为家庭成员共同生活而产生的赔偿责任应当由其家庭成员承担。(二)家属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持此观点的人认为,事故是侵权行为,因侵权行产生的责任不是为家庭生活,所以其家庭成员不承担责任,只能用侵权人的遗产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我有一个朋友,他的妻子在婚前有一个女儿。两个儿子和两个儿子都死了,一个儿子有一个女儿,他们的妻子一直在照顾他们,另一个儿子的妻子刚刚怀孕。他还有一个女朋友,他们有一个两岁的孩子。现在他不小心死了,没有

如果有遗嘱,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那么按照法定继承继承,父母,子女,配偶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可以平分遗产。这里的配偶指再婚的配偶,子女包括亲生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大儿子不想赡养老人,但母亲想和大儿子在一起,剩下的三个哥哥都想养,这样大儿子就可以养老了

子女赡养老人的规定是:老人有多个子女的,赡养分配的标准可以由子女共同协商,直接赡养老人的子女要尽到妥善照顾的义务,不直接赡养父母的要定期支付抚养费。如果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条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老人更喜欢小儿子,所有的财产都给小儿子养老问题大儿子能做什么

您好,在法律上,子女平等的享有继承权,也同样都有义务赡养老人,如果继承产生争议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赡养方面如果不能和老人共同生活可以选择支付赡养费,将来继承遗产时可以选择少分一些,让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与老人共同生活的多分一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罗律师想问问我丈夫的母亲是否死了,我和儿子是否有继承权

有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儿子死亡的,母亲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遗嘱继承的情况下,根据法定继承母亲具有继承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该内容由 廖乾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