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中,夫妻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家庭暴力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之一,并且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作为婚姻关系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向居委会、公安机关等提出请求的,居委会、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帮助,构成犯罪的;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五条: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