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有效,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合同时,自签字或盖章时成立。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律或章程规定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行使职权,以法人名义对外作出的行为应由法人承担责任,盖具公章并非合同有效的必备条件。也就是说,法定代表人的法律地位决定了他行使职权的权利来源,该职权由法律赋予,使其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协议应当认定有效,法律后果应当由法人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六十二条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五百零四条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