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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自然灾害认定标准

2023-11-06 来源:星星旅游

一、不可抗力的种类
1、一般来讲不可抗力包括: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等;
(2)政府行为国家政策调整:如征收、征用等;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等。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不可抗力的分类
哪些事件属不可抗力,我国法律没有作出具体列举式的规定。理论界将其划分为三类:
1、自然灾害,尽管随着社会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逐步提高对自然灾害的预见能力,但是,人类仍无法抗拒它。而且在现实生活中,自然灾害严重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和生产,阻碍着合同的履行;
2、政府行为,合同当事人往往很难预见政府的政策,法律或行政措施的变化,若当事人在合同签订之后,政府颁布新的政策、法律或采取新的行政措施,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应免除债务人不履行合同的责任。如政府干预、禁令、禁运等等;
3、社会异常事件,主要是指阻碍合同履行的一些偶发事件,如战争、罢工、骚乱等
各国对不可抗力事件的规定,宽严不一。一般地说,将自然灾害、战争、严重的动乱和灾害性事故看成不可抗力事件是各国一致的,而对上述事件以外的人为障碍,如政府干预、不颁发许可证、计划变更、罢工、市场情况的剧烈变动,以及政府禁令、禁运行政行为等归入不可抗力事件则常引起争议。这种区别是由于各国法律传统、习惯和法律意识的不同而导致的。英美法系的各国一般将不可抗力条款称为“合同落空”条款,英国的法律和判例往往将下列情况作为“合同落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