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理由为:1、未成年犯罪越来越多;2、造成社会危害。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理由。随着社会上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越来越多,甚至杀人也因为没有到年龄只能判收容教育,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已经逐步形成了自己的价值观和人生观,而13岁左右正是这些观念迅速塑造的时期,如果不能及时予以纠正,很可能将来会犯下更大的错误,不仅对社会造成危害,也对自己的人生不负责。
一、刑事责任年龄的三个阶段是什么
我国刑事责任年龄规定:
1、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的规定,不满14岁,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一般来说,未满14岁的人还处于幼年时期,没有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也就是说没有责任能力。因此,法律规定,对不满14岁的人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不追究刑事责任,但必要时可以依法管教监护人和监护人,接近14岁的人,如12-13岁的人需要政府接受教育;
2、相对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已满14岁不满16岁,是相对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也称为相对无刑事责任阶段。到了这个年龄的人,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识别大是大非、控制自己重大行为的能力,也就是说,对某些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一定的识别和控制能力。因此,法律要求他们对自己实施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毒品罪承担刑事责任;
3、完全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第1款的明确规定,满16岁的人进入完全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由于16岁以上未成年人的体力和智力有了相当大的发展,有了一定的社会知识,是非观念和法律观念的增长达到了一定程度,一般能够根据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规范的要求约束自己,因此他们具备了在基本刑法意义上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我国刑法认定16岁以上的人可以构成刑法中的所有犯罪,要求他们对自己实施的刑法禁止的所有危害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二、过失犯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1、过失犯罪行为本身蕴涵着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可能性,它是可能危害社会的行为。
2、过失犯罪行为本身是错误行为,即属于不适当的、应当受到谴责的行为。
3、一般情况下,过失犯罪只有在造成了严重危害社会的结果时刑法才将其规定为犯罪,行为人才承担刑事责任,所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是表现在主观意志上,而是体现在客观效果上。
4、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是过失犯罪。
5、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后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不是犯罪。
6、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这种危害结果发生,如某甲挖坑蓄水,结果致一儿童溺水身亡,某甲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如果某甲在挖坑蓄水时同时设置了保护设施,即可避免事故的发生,但某甲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对儿童溺水身亡负有过失责任。
7、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这种行为多发生于过于自信,指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而发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