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诉之后,当事人仍然可以同一事实同一理由起诉。因为争议事实虽然已经经过法院受理,但是法院没有对实体权利义务,作出生效裁判,当事人仍然可以诉请司法机关,请求国家机关公权力救济。民事纠纷起诉后又撤诉,可以随时再次起诉。不过对于离婚纠纷的案件来说,有一个例外情况,离婚纠纷起诉后又撤诉的,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需要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如果离婚案件撤诉后,在六个月内原告再次起诉,法院会不予受理。撤诉在打官司中是一种常见现象,而撤诉也是当事人的一种诉讼权利。撤诉意味着当事人不告了,但是即便当事人本次不告了,并不代表以后不告了,所以以后仍旧拥有再次起诉的权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置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置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