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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立案案件,警察是否关注?

2023-11-08 来源:星星旅游

公安机关应迅速审查接受的案件或发现的犯罪线索,如不立案应给予不予立案通知书。对不立案行为不服可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警察无权查询不立案案件,只有正式立案后才能开展相关工作。公安机关应经审查后认定是否立案,如有犯罪事实需追究刑责且属管辖范围,批准立案;如无犯罪事实、事实轻微或其他法定情形,批准不立案。

法律分析

会管,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警察不立案的话应当会给不予立案通知书。

如果对不立案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不立案的案子的警察是不会给你查询的,因为没有他没有权利这样做,只有正式立案后,才可以开展相关的工作的,并且在乎的案件的话就应该去立案,不然警察不会帮你。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拓展延伸

未立案案件:警方的关注程度如何?

警方对未立案案件的关注程度因情况而异。一方面,警方通常会根据案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和紧迫性来决定是否关注未立案案件。对于涉及重大犯罪、危害公共安全或引起社会关注的案件,警方通常会高度重视并积极展开调查。另一方面,由于警力和资源有限,警方可能无法对每个未立案案件都进行详细调查。因此,对于一些轻微或个别性质的案件,警方可能会相对较少关注,而更多地专注于已立案或正在进行中的案件。总体而言,警方会根据案件的重要性和可行性来决定对未立案案件的关注程度。

结语

公安机关应当迅速审查接受的案件或发现的犯罪线索,并根据情况予以立案或不予立案。如果对不立案的行政行为不服,可向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警方对未立案案件的关注程度因情况而异,重大犯罪或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通常会得到高度重视。然而,由于资源有限,警方可能无法对每个未立案案件进行详细调查。总体而言,警方会根据案件的重要性和可行性来决定对未立案案件的关注程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条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四条人民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纪律严明,服从命令,严格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一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并将受案回执交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无法取得联系或者拒绝接受回执的,应当在回执中注明。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在二十四小时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并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

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在接报案时能够当场判断的,应当立即口头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向其他主管机关报案。

对于重复报案、案件正在办理或者已经办结的,应当向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作出解释,不再登记,但有新的事实或者证据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