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关于生产并销售劣药罪既遂的量刑规定及情节严重的界定,包括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罚、不同情形下的认定标准以及可能导致的伤害后果和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
一、刑法中关于生产并销售劣药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1、《刑法》中关于生产并销售劣药罪既遂的量刑规定《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
(2)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二、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哪些?
1、生产、销售劣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1)造成轻伤或者重伤的;
(2)造成轻度残疾或者中度残疾的;
(3)造成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
(4)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2、生产、销售劣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致人重度残疾的;
(2)造成三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3)造成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4)造成十人以上轻伤的;
(5)造成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6)生产、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的;
(7)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8)根据生产、销售的时间、数量、假药种类等,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的。
生产、销售劣药的行为,可能会导致药物购买者受到轻(重)伤的伤害、或者造成购买者器官组织损伤。
而一旦此种情形发生,生产、销售劣药的单位、个人,就有可能涉嫌犯了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
根据《刑法》等法律的规定,一旦此罪名成立,劣药生产、销售者都有可能会被量刑。
结语
生产并销售劣药罪是一项严重的犯罪行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对于生产并销售劣药罪既遂的量刑规定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后果特别严重,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刑法》的规定,生产、销售劣药的行为可能会对购买者造成轻伤、重伤甚至死亡,或者导致器官组织损伤。因此,一旦涉嫌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法所称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根据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依法可以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四十九条 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