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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满后仍不能工作该怎么办?

2023-11-17 来源:星星旅游

医疗期满后仍不能工作,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怎么办

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另行安排工作。如果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医疗期满后不能工作,解除合同如何补偿

劳动者在医疗期满后不能工作的,用人单位解除合同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并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予以补偿。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上年度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医疗期是指劳动者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等原因,需要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期限,本单位的劳动者根据工作年限可以享受一定期限的医疗期,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无权解除劳动关系,医疗期满劳动者无法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职工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职工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因此,在当事人确实有病需要治疗的情况下,只要请病假的时间不超出医疗期,单位应当批准病假并支付病假期间的工资。

工伤医疗期满后不来上班怎么处理

工伤医疗期满后不来上班,可以调整岗位,但是不能辞退劳动者。因为工伤员工本身的特殊性,劳动法对其权益有着特别的保护规定。对于一至六级工伤员工,用人单位应保留劳动关系,除非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五至六级工伤员工严重违纪除外)。 该内容由 路成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