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是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包括三个阶段。首先是调解动员阶段,审判人员向当事人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并根据他们的认识水平和态度进行教育和引导,促使他们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其次是协商调停阶段,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而审判人员或协助调解的人员则在中间起到调解的作用。最后是调解结束阶段,当事人就离婚或不离婚达成协议,审判人员将协议内容如实记录在笔录中,经双方当事人认可后签字盖章,调解即告成立。
法律分析
1、调解动员阶段。调解动员即审判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针对当事人的认识水平和当事人态度进行教育疏导,动员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2、协商调停阶段。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审判人员或协助调解的人员居间调停。
3、调解结束阶段。当事人就离婚或不离婚达成协议,审判人员将协议的内容如实记入笔录,经双方当事人认可后签字盖章,调解即告成立。
拓展延伸
法院如何进行离婚案件的调解程序
法院进行离婚案件的调解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首先,当一方或双方申请离婚时,法院会召集双方到庭,了解双方的意愿和原因。其次,法院会指定专业人士,如调解员或法官,负责主持调解过程。调解员会与双方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促使双方表达自己的需求和意见。然后,调解员会帮助双方寻找共同的利益,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将被制作并提交法院审批。最后,法院会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并根据法律规定作出最终裁决。这样的调解程序旨在帮助双方达成和解,并以最佳利益来解决离婚案件。
结语
离婚案件的调解程序包括调解动员、协商调停和调解结束三个阶段。在调解动员阶段,审判人员向当事人讲解法律规定,教育疏导并动员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在协商调停阶段,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由审判人员或协助调解的人员居间调停。最后,在调解结束阶段,当事人达成协议后,审判人员将协议内容记录并经双方认可后签字盖章,调解即告成立。这一调解程序旨在帮助双方达成和解,以最佳利益解决离婚案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