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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的处理流程

2023-11-17 来源:星星旅游

1、起诉立案

如果你面临离婚问题,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那么必须走单方面离婚的程序,单方面离婚是指委托律师,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离婚的一个方式,出了协议离婚之外,只能走法院判决离婚了。起诉立案是起诉离婚的第一个步骤。具体由离婚律师为你收集证据,准备材料,起草离婚起诉书,然后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

2、法院收案调解

当你到法院递交起诉材料之后,法院会审查你准备的材料是否完备,如果不完备,那么需要你另外补充材料,如果你的材料齐全,那么法院会收下你的所有材料,但是不会收取诉讼费,而是给你一个调解案号,根据法律规定,调解是离婚案件必须经历的程序,所有的离婚案件都要先调解,调解时间一般是2个月为限,如果2个月内调解不好,那么直接进入下一个程序。

3、开庭审理

当调解不成,法院会正式立案,出具诉讼案号,然后通知你缴纳诉讼费,一般上海法院离婚诉讼费用为200元,超过20万的财产部分要加收诉讼费。然后1个月左右,法院会安排开庭,在开庭中,法院要求双方举证,质证,发表意见等程序,查明这个案件的事实。

4、判决上诉

开庭完毕一个月左右,法院会出具判决书,判决是否准予夫妻双方离婚,如果你对结果不满意,可以在15天内上述到法院,上诉法院会再次立案,开庭,判决,然后终结。

5、执行

如果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涉及财产分割等内容,那么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例如房产更名办理,车辆过户办理等情形,如果对方不配合,法院可以强制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二条先行调解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三条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二十五条送达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