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办营业执照需要准备好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文件、企业住所证明文件以及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文件。独资企业由于其建立与解散程序相对而言较为简单,在管理方面也比较灵活自由,因此企业主可以依据个人意志决定经营策略,同时企业的规模大小是有限的,企业的存在缺乏可靠性。一、个人独资企业办营业执照需要什么?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办理所需材料:(一)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二)投资人身份证明。(三)企业住所证明。(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八条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二、独资企业有哪些特点(一)企业的建立与解散程序简单。(二)经营管理灵活自由。企业主可以完全根据个人的意志确定经营策略,进行管理决策。(三)业主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业主以其个人财产偿付企业债务。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但独资企业不适宜风险大的行业。(四)企业的规模有限。独资企业有限的经营所得、企业主有限的个人财产、企业主一人有限的工作精力和管理水平等都制约着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五)企业的存在缺乏可靠性。独资企业的存续完全取决于企业主个人的得失安危,企业的寿命有限。在现代经济社会中,独资企业发挥着重要作用。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七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三、独资企业可以赠加股东吗不可以。独资公司不能增加股东,如果增加股东只能申请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八条规定,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合伙企业法》第九条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第十条 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