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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自动续签只签劳动合同行吗

2023-11-15 来源:星星旅游

劳动合同自动延期的规定有《劳动合同法》第45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到期就自动续签吗?

劳动合同不会自动续签,合同期满后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形成的是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期间的权利义务,可以由原劳动合同予以规范,但并不意味着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到期后,因用人单位原因没有续签的,应当自劳动合同到期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可以自动续签的吗?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续订合同属于订立劳动合同中的一种形式,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无意向解除劳动关系时,在未对权利义务进行明确变更的情况下,视为双方按照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没续签是自动延续吗

劳动合同没续签不是自动延续,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一个月发出是否续签的询问函与劳动者确认,双方沟通一致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提涨工资行吗

可以。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合同的内容,可以经过双方共同协商在公平公正的情况下共同签署,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对原有工资条款进行变动,涨工资就属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的协商。

不签劳动合同只签劳务合同如何赔偿

关于不签劳动合同只签劳务合同如何赔偿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不签劳动合同只签劳务合同如何赔偿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也就是说,在实践中用人单位与员工构成上述条件的即使与其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其实质仍然是劳动合同关系,适用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

二、劳动争议纠纷应如何处理

如果发生了劳动争议纠纷,可以按下列方式来处理:

1、协商程序。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

2、申请调解。调解程序是指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

3、仲裁程序。仲裁程序是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

4、诉讼程序。根据《劳动法》第83条规定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如果确定了对应的劳动关系,那么用人单位就应该及时的签订对应的劳动合同,否则的话,在劳动者入职不满一年但是超过一个月的情况下,需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如果满一年后则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履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相关内容: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补偿金有哪些

一、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补偿金有哪些

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依照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1、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经济补偿金最多计算多少年

实际中,公司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是以员工公司工作的年限计算。

具体而言,会根据以下的情况确定计算年限:

1、原则上,员工在该公司工作满一年即要支付一个月公司,并且计算年限无限制。

换句话说,就是员工在公司做了多少年,就要支付多少个月的工资,即使员工已经在该公司干十几二十年以上。

2、如果员工月工资高于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公司要支付员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

并且,最多是计算到十二年,即只能领取十二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法律规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应当以劳动者的应发工资作为基数,而不是以基本工资、实发工资为基数。基本工资仅仅是劳动者工资的一部分,显然不能作为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而实发工资并不能真实体现劳动者的工资水平,比如,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克扣工资等违法行为都可导致实发工资低于劳动者实际的工资,显然也不能作为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 该内容由 曲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