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备齐文件材料后,代表或代理人凭代理证明向登记机关申请,受理后发《登记受理通知书》,领照人凭通知书及身份证缴费,领取营业执照和注销通知书,或领取登记驳回通知书。
法律分析
1、企业备齐文件材料后,由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凭有关代理证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机关受理后发给《登记受理通知书》;
2、领照人凭《登记受理通知书》及身份证到登记机关缴交登记费,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注销通知书》;或者领取《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
拓展延伸
企业法人新设合并登记的流程与要求
企业法人新设合并登记的流程与要求是指企业在进行新设合并登记时所需的具体步骤和要求。首先,企业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章程、合并方案等。其次,根据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接下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进行审核并发出批准文件。在获得批准后,企业需要进行公告和备案手续。最后,完成合并登记后,企业应及时办理相关税务、社保等手续,并更新企业登记信息。企业法人新设合并登记的流程与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企业在进行登记前详细了解当地的具体规定和要求,以确保顺利完成登记手续。
结语
企业法人新设合并登记的流程与要求是一项重要的法律程序。企业应准备齐备相关文件,并由指定代表或代理人向登记机关递交申请。一旦受理,登记机关将发放《登记受理通知书》。领照人凭借该通知书和身份证,缴纳登记费后可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注销通知书》,或者领取《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在此过程中,企业还需要完成公告和备案手续,并及时办理相关税务、社保等事务。企业应详细了解当地的具体规定和要求,以确保顺利完成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四节 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六十四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五章 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 第二节 企业改制 第四十条 企业改制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或者由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决定。
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改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在作出决定或者向其委派参加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股东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代表作出指示前,应当将改制方案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三章 国家出资企业 第十八条 国家出资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向出资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信息。
国家出资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向出资人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