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不存在违约金,但双方自愿可以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提供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及违约金。仲裁庭在开庭前五日通知当事人,并进行调解。如果不接受调解或不满意仲裁裁决,当事人可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应在四十五日内结束劳动争议案件,集体劳动争议可延长十五日处理。
法律分析
一、劳务合同存在违约金吗
1、劳务合同不存在违约金。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专业技术培训和竞业限制违约金。但是劳务合同不是劳动合同,不能适用关于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意思表示真实的条件下签订合同的,也可以适用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约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二、劳动仲裁裁决
仲裁庭开庭裁决,应当在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开庭审理时,听取申请人的申请和被申请人的答辩,由仲裁庭进行当庭调查、主持辩论,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并再行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或不愿接受调解的,经仲裁庭合议作出裁决,并制作仲裁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执行的,对方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后的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处理集体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十五日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可延长十五日。
结语
总之,劳务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违约金的规定,但在双方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可以约定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对于劳动仲裁裁决,仲裁庭将在开庭审理后进行调解或作出裁决,并将裁决书送达当事人。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服裁决,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执行的,对方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