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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必须要在结婚登记地办理么?

2023-11-14 来源:星星旅游

1、办离婚手续不需要在领取结婚证所在地办理。

2、协议离婚的话,在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就可以了,也就是说夫妻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都可以。

3、如果在结婚后搬迁,户籍已经改动的,那么在现任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可,所以不一定在原登记结婚的地方办理。

4、如果是起诉离婚的话,则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可,也不必考虑结婚登记地点。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

一、协议离婚的程序为:

1、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协议中必须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

2、携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离婚;

3、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4、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二、起诉离婚的程序为:

1、准备好起诉状及相关材料到法院立案起诉;

2、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另一方;

3、庭前调解;

4、调解不成的,开庭审理;

5、等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