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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2023-11-14 来源:星星旅游

一、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1、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安全。侵权对象是正在使用的大型现代交通工具,如火车、汽车、电车、船舶、航空器等。只有过失破坏上述交通工具,才能造成危害交通安全的严重后果,构成本罪;

(2) 客观要件,犯罪客观上表现为火车、汽车、电车、船舶、航空器受损,造成严重后果;

(3)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表现为过失。也就是说,应当预见行为人破坏交通工具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因疏忽而未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可以避免,造成严重后果。包括疏忽过失和过度自信过失。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

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什么是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

1、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是指过失损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等交通设备,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倾覆或毁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是一种以交通设施为侵害对象的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0条第8项的规定,破坏交通设备的一般违法行为是指在铁路、公路、水域航道、堤坝上,挖掘坑穴、放置障碍物,损毁、移动指示标志,可能影响交通运输安全,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

3、区分破坏交通设施罪与上述一般违法行为的关键在于,破坏交通设备的行为是否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是否危害交通运输安全。如果破坏行为已经造成或者足以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或毁坏,从而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应以本罪论处;如果破坏行为只是可能影响交通运输安全,但尚未达到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严重程度,则属于破坏交通设备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