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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在工伤鉴定后是否仍可享受停工留薪期?

2023-11-14 来源:星星旅游

工伤鉴定后,停工留薪期是存在的。停工留薪期是指工伤职工因伤或病需暂停工作接受医疗治疗,期间保持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一般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但在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的确定对工伤职工待遇享受非常重要,认定由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具有公正性和可操作性。

法律分析

工伤鉴定后还有停工留薪期吗?有的。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并保持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期间。在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受伤职工为正常出勤而支付相关的待遇,因此停工留薪期长短的确定对于工伤职工待遇的享受殊为重要。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了还可以再申请延长停工留薪吗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停工留薪期应由劳动保障部门认定

可以参照工伤认定的作法,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停工留薪期的认定。更换认定主体有以下好处:

第一,符合政府部门公共管理的职能,与我国保险事业发展方向相一致。

第二,引入没有利益关系的第三方,认定结果更具公正性和公平性,保障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政府部门的介入加大了对不规范医院的震慑力,保证诊断资料的可靠性。第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进行工伤认定时也需要提交医疗诊断证明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在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的配合下,停工留薪期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认定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结语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但在特殊情况下,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伤或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的认定应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以确保公正、公平,并提供可靠的诊断资料。这样的安排有利于保障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防治所需的资金投入,不得挤占、挪用,并对因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