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休息。民政局正常的上班时间为: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民政局结婚登记处上班时间严格按照各县区政府文件通知精神,上班一般是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民政局的时间在冬季时间夏季时间可能略有不同,但是变化不会太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零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 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