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集体财产的处理方式可能为要求侵占行为人返还财产,若无法返还则应进行折价赔偿。对于村委会职员侵占集体财产的行为,可能触犯职务侵占罪,将受到刑事处罚。村委会有权代表村集体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农村集体资产的侵占行为,无论是村干部、集体组织负责人还是村集体成员,都可能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任何人都不得侵占集体或他人财产,否则将受到法律制裁。
法律分析
一、侵占集体财产如何处理?
1、侵占集体财产的处理方式可能为要求侵占行为人返还财产。
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财产损失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2、若是村委会职员侵占集体财产,那么涉嫌犯触犯了法律上规定的职务侵占罪。
此罪名成立后,可能会被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侵占集体资产,村委会有权处理吗?
1、村民或者村委会成员对村集体利益进行侵占的,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村集体所有的资产由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委员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因此村委会有权代表村集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
(1)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2)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3)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3、农村集体资产是指归乡(镇街)、村集体全体成员(社员)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非资源性资产。
不论是村干部、集体组织负责人,还是村集体成员,只要以上资产出现被挪用、侵吞、贪占的现象,那么就叫侵占集体资产。若是村干部。集体组织负责人侵占集体资产情节严重,侵占资产数量过大,将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
任何人都不得侵占集体、或者是他人的财产,这是由于财产的侵占行为首先违反了《民法典》等民事法律的规定。若被侵占的是集体财产,且侵占行为人属于在集体组织就职的职员,那么一旦侵占行为造成的后果严重,侵占行为人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
结语
侵占集体财产是一种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侵占集体财产的行为,可以要求侵占者返还财产或者进行折价赔偿。如果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侵害人还应当赔偿相应损失。对于侵权人和被侵权人在赔偿数额上存在争议的情况,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同时,如果侵占集体财产的行为涉嫌职务侵占罪,侵占者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以及罚金等。村委会作为代表村集体的组织,有权代表村集体向法院提起诉讼,保护集体利益。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等资产,也有明确的所有权行使规定。总之,任何人都不得侵占集体或他人的财产,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8修正):第四章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第二十四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
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四章 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 第六十五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变更、解除承包经营合同,干涉承包经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强迫、阻碍承包经营当事人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或者土地经营权流转等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的行为,给承包经营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情节严重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直接责任人员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法人 第四节 特别法人 第一百零一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