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结婚出生的小孩称之为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户口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婴儿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二)婴儿父母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三)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四)婴儿父或母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需加盖派出所公章)。(五)婴儿父母一方属蠢配于外地户口的,外地户口一方户口登记地公安机关应出具婴儿未落户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判和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章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掘档盯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