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会自动更改为已婚,但需要前往派出所办理合户手续。申请结婚登记时,需要提供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婚前健康检查证明、离婚证(若适用)以及近期免冠合影照片等材料。合户后,户口本上会显示已婚。
法律分析
户口本上是未婚,登记结婚后如果不去派出所更改合户,是不会有改动的。领结婚证的时候,不需要在户口本上改动,结婚证是在民政局领的,户口的更改要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办理处更改。去民政局登记后需要去派出所户籍室合户,合户后户口本上就会有显示。
1、户口本,有户口簿带户口本即可;如无,可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如无,可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或者原先有身份证的,可开具证明写清居民身份证编号。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样式要求为民政部制定的全国统一制式表格(全国各地民政部门自印,向单位、组织出售),男女双方各一份。一般单位由政工部门负责开具婚姻状况证明;当事人如无工作单位,可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要求开具证明。
4、合格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在实施婚前健康检查制度的地方)。
5、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离婚证》丢失、损毁的,可向原办证机关申请办理《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持此书既可;如是在法院办理的离婚手续,应当提交离婚《民事调解书》或《民事判决书》(如不是终审判决,还应当附上法院判决书生效证明)。
6、二寸男女近期免冠合影照片3张。照片要求达到证件照片的标准,不要在婚纱摄影处的化妆照。有的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在指定处现场拍照,请事先询问。按照规定,在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需要当事人同时提供各自的户口本,而一旦双方符合结婚条件,准许办理结婚登记的话,此时双方户口本上婚姻状况那一栏就会被修改为已婚,因此男女已经结婚了之后,户口本上就不会再显示未婚。
结语
结婚后,如需更改户口本的婚姻状况,应前往派出所办理合户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时,需准备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婚前健康检查证明等材料。离过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同时,还需提供符合证件照片标准的近期合影照片。一旦双方符合条件并办理结婚登记后,户口本将显示已婚,而不再显示未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