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履行告知义务时不需告知的情况有:
1、患者处于昏迷等无法自主作出决定的状态下或不宜向其告知的,可向其近亲属告知;
2、紧急情况下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的意见的;
3、患者能知悉的常规性医疗的固有危险等。
医院履行告知义务时不需告知的情况是什么?
医院履行告知义务时不需告知的情况有:
1、患者处于昏迷等无法自主作出决定的状态下或不宜向其告知的,可向其近亲属告知;
2、紧急情况下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的意见的;
3、患者能知悉的常规性医疗的固有危险等。
医院履行告知义务时不需告知的情况有哪些
(一)即使不告知,患者也能知悉的传统医疗、常规性医疗的固有危险; (二)病员体质特殊,无法预测病情变化或不能控制的意外情形所导致的各种危害后果,如维生素C过敏; (三)医疗行为的危险性极其轻微,发生的可能性极小,没有告知的 (四)病员本身非常清楚自己的症状而不必说明告知; (五)病员自愿放弃医师的说明告知义务; (六)情况紧急,为抢救病员而无法先行告知; (七)根据医学目的,作出说明告知对病员不利。
医院履行告知义务时不需告知的情况有什么呢?
医院履行告知义务时不需告知的情况如下:
1、即使不告知,患者也能知悉的传统医疗、常规性医疗的固有危险;
2、病员体质特殊,无法预测病情变化或不能控制的意外情形所导致的各种危害后果;
3、医疗行为的危险性极其轻微,发生的可能性极小,没有告知的必要;
4、病员本身非常清楚自己的症状而不必说明告知;
5、病员自愿放弃医师的说明告知义务;
6、情况紧急,为抢救病员而无法先行告知;
7、根据医学目的,作出说明告知对病员不利。
医院履行告知义务时合法的告知对象有哪些
告知义务的告知对象为患方,(一)成年患者本人,18岁以上的,16岁以上未满18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二)患者的法定代理人及近亲属;(三)患者的委托代理人。在这里,我们应区分患者,患者不同告知义务亦不同,将患者区分为特殊患者和普通患者,其中特殊患者包括婴幼儿患者,老年患者,特殊体质的患者,危急诊患者,这些患者需要特殊的告知,因为他们的治疗和常人不同,需要医方特殊告知。
医院履行说明告知义务的内容包括什么
(一)病情、诊疗计划和方案,但应避免对病员产生不利后果: (二)与病员权益相关的医院规章制度; (三)病员应当自行配合的方式、方法; (四)如实回答病员咨询; (五)详细介绍药品的服用方法、医疗器械的使用方法; (六)详细告知病员出院后的注意事项及院外治疗的方法、复诊时间和需携带的资料; (七)诊疗措施和药物的毒副作用; (八)如实告知不能为病员提供约定医疗服务的原因; (九)手术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和意外情况,可以采取的预防、避免、和补救的措施,术后的并发症及后遗症及预防、避免和补救的方法; (十)实施新的实验性临床医疗方法时,应如实告知理论依据、成熟程度、风险几率、其他临床实验的结果等信息; (十一)可供选择的治疗方式及各自的利弊,以及选择某种治疗方式的理由; (十二)药品的保存方法、避免误服和失效。 该内容由 游潘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