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七条贵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1)约定的仲裁事项越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仲裁协议的;
(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的仲裁协议的。
第十八条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一、不能申请仲裁的房地产纠纷包括哪些?
不能申请仲裁的房地产纠纷包括如下:
1、人民法院受理或者审理的房地产纠纷;
2、涉及离婚、收养、监护、继承、分析、赠与的房地产纠纷;
3、涉及政策执行的房地产行政诉讼;
4、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发生争议的房地产纠纷;
5、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房地产纠纷;
6、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房屋纠纷。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二、如何解决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未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和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有关规定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